配额许可证事务局
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
【发布文号】商配发[2005]376号
【发布日期】2005-07-12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:
为实现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的标准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现制定《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(暂行)》并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二○○五年七月十二日